(本网讯 记者李浩)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,维护交通安全秩序,我县全面落实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设立登记服务网点46个,人性化服务市民电动自行车上牌。
在我县各个登记服务网点,一大早,前来咨询和登记上牌的市民源源不断,为了给市民们提供便捷的上牌服务,全县的登记服务网点分派了多名警力和协管人员。在车驾管理服务站登记服务网点,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型号,拍照记录钢架号,引导市民填写登记表并后台备案,整个流程井然有序。除此之外,现场还提供免费安装服务,让上牌更加便捷、高效。
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《条例》施行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,工作人员会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发放绿色的正式号牌,对不符合的发放临时号牌,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,过渡期自《条例》施行之日起计算,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。